個人會員 |
具名望社會菁英、政府領導者、臺北科技大學傑出校友、臺北科技大學校長、副校長及一級主管,凡贊同本會宗旨、年滿二十歲,由三位會員推薦,會員入會審議小組審議,經理事會通過備查,繳納會費,為個人會員。 |
會費繳納 |
入會費:新台幣三萬元,於會員入會時繳納。具公務人員、媒體專業人員、學者及研究人員身份者,入會費得減半。 (入會時繳納) 常年會費:新台幣三萬元。其增減由理事會定之。具公務人員、媒體專業人員、學者及研究人員身份者,常年會費得減半。 (每年繳納) |
會員權利 |
一、表決權、選舉權、被選舉權與罷免權,每一會員為一權。 二、會務建議及推薦符合資格者入會。 三、參加本會主協辦會議及聯誼活動。 四、其他應享之權利 。 |
會員義務 |
一、遵守本會章程、決議及繳納會費。 二、擔任本會所指派之職務及出席相關會議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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